江蘇沭陽“城管中隊向商戶收疫情防控保證金”,將嚴肅追責
2月9日,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通報了有關江蘇沭陽“城管中隊違規向商鋪收取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問題的處理情況。
早前,有宿遷市沭陽縣群眾反映,沭陽縣周集片區城管中隊以疫情防控為由,向周集片區部分商鋪、超市收取了每戶1000元—2000元保證金,增加商戶經營負擔。
國辦督查室收到群眾留言后,經初步核實,轉江蘇省政府核查辦理。江蘇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送的問題線索后,責成宿遷市政府調查處理。經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2022年11月22日,沭陽縣塘溝鎮周集片區城管中隊負責人潘某未經塘溝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私自安排城管隊員楊某向塘溝鎮周集片區部分商鋪、超市收取每戶1000元-2000元不等的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并與商戶負責人簽訂《承諾書》,要求商戶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五條承諾,違反承諾將沒收保證金。據統計,塘溝鎮周集片區城管中隊共與6家商戶簽訂承諾書,收取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1.1萬元。
核查組認為,塘溝鎮周集片區城管中隊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層層加碼,在沒有相關收費政策依據的情況下,違規向商戶收取所謂“疫情防控保證金”,屬于亂收費行為。相關人員收取保證金未出具正式發票,且由個人保管,未上繳財政,違反了廉潔紀律。
經督促,塘溝鎮周集片區城管中隊日前已向相關商戶退還1.1萬元“疫情防控保證金”。沭陽縣紀委監委已對相關單位責任人立案調查,將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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