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臺醫療機構醫防融合意見
提高醫療機構傳染病早發現、快處置、日常防能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疾病預防控制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意見》要求,近日,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醫防融合工作的意見》,提出了“一個總體要求,五項工作機制、三項工作內容、五個保障措施”。
《意見》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建立明晰的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成立由醫院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公共衛生領導小組,全院參與醫防融合工作。建立溝通反饋機制、定期會商機制、信息互通機制、督導檢查機制,實現院內、院間與疾控機構的信息“共享、共用、共管”。
《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強化疫情“早發現”。強化醫療機構疫情監測預警和報告管理制度,建立院內風險排查機制,制定不明原因傳染病診斷報告流程和傳染病參考檢測項目,加強與第三方檢測機構新型病原體檢測結果的報告反饋。二是規范疫情“快處置”。規范醫療機構內發現疫情后隔離救治、病例轉診處置流程,在應對規模性疫情時,明確統籌調度和平急轉換、集中收治等措施。三是落實疫情“日常防”。重點強調醫療機構重點監測指標和異常情況及時預警,同時做好預案體系、應急隊伍和感染性疾病科室(病區)建設,強化日常應急演練、業務培訓、物資儲備和健康宣教。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明確提出,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及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獨立的公共衛生科,負責人由公共衛生專業中級職稱以上人員擔任,并明確人員配置標準。擇優確定一批省級傳染病防治?、省級傳染性疾病專病防治中心、傳染病公共衛生臨床檢測實驗室與質控中心,支持鼓勵醫療機構開展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建立醫療機構醫防融合考核指標體系。
《意見》的出臺,是我省全面貫徹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從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和醫防融合小切口破題,通過健全醫療機構履行傳染病防控責任的考核激勵、監督評價、信息融合機制,提升傳染病早發現、快處置、日常防的能力,筑牢公共衛生安全防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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